新華社海牙9月28日電(記者邵海軍 李弘)荷蘭外交大臣貝倫德森28日說,他已召見以色列駐荷蘭大使,要求其對以方不再承認荷蘭駐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代表處外交人員外交身份一事作出解釋。
貝倫德森表示,荷蘭政府從9月22日起對以色列非法定居點實施貿易制裁措施并非直接針對以色列,而是履行國際法賦予的責任和義務。
當天早些時候,貝倫德森表示對以方決定“深感遺憾”。
以色列外交部長薩爾27日說,他已通知荷蘭駐以色列大使館,在拉姆安拉工作的荷蘭外交人員必須在7天內交還由以色列簽發(fā)的外交文件,此后他們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將失效。
以方稱,此舉是為回應荷蘭近期生效的一項進口禁令,該禁令禁止進口和銷售來自約旦河西岸和戈蘭高地的以色列非法定居點的產品。
荷蘭在拉姆安拉設有代表處,負責與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聯絡。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