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首部針對災后整體異地重建縣城保護地方性法規(guī)7月1日起施行
北川:以法治護航城市“形”與“魂”
●《條例》保護范圍為北川縣城中心城區(qū),保護對象涵蓋三大類,首次將“空間生態(tài)+民族文化+抗震精神”納入法定保護體系
●《條例》構建了“保護規(guī)劃+保護名錄+保護檔案+保護標識”四位一體閉環(huán)管理機制
●《條例》明確每年的2月1日為縣城保護宣傳日
綿陽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準了《北川羌族自治縣縣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部全國首部針對災后整體異地重建縣城保護的地方性法規(guī),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北川新縣城不是一座普通的縣城。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老縣城被夷為平地。經國務院批準異地重建,12位兩院院士、50多家規(guī)劃設計單位、5萬名建設者歷時3年,在一片荒地上“長”出了一座綠色、低碳、富有羌族風韻的新城。
如今,這座承載著全國人民關愛的重生之城已成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核心區(qū)域。然而,隨著城鎮(zhèn)化進程加快,如何在城市更新中守住大師規(guī)劃、留住城市記憶,成為亟待破解的課題。此次立法,正是對這一課題的法治回應。
《條例》于2026年4月30日由北川羌族自治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稐l例》明確,保護范圍為北川縣城中心城區(qū),保護對象涵蓋三大類:一是“依山傍水、生態(tài)融城”的空間格局及以民族特色建筑風貌為基底的城市風貌;二是體現(xiàn)城建工程標志、抗震救災精神標志、文化遺產標志的代表性建(構)筑物、特色街區(qū)及公共服務設施等重要建設成果;三是重要的規(guī)劃設計理念、技術策略與民族文化傳統(tǒng)?!稐l例》還首次將“空間生態(tài)+民族文化+抗震精神”納入法定保護體系,實現(xiàn)了物質空間與精神文脈的雙重守護。
在制度設計上,《條例》構建了“保護規(guī)劃+保護名錄+保護檔案+保護標識”四位一體的閉環(huán)管理機制?!稐l例》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須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guī)劃及保護規(guī)劃要求,與縣城整體風貌相協(xié)調。因公共利益確需遷移或拆除保護名錄內對象的,須經專家論證、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公示不少于30日,報北川羌族自治縣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
為強化保護意識,《條例》明確每年的2月1日為北川羌族自治縣縣城保護宣傳日,要求縣政府每兩年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城保護工作情況,并向社會公開。
在推進城市更新方面,《條例》要求統(tǒng)籌保護與發(fā)展,既為城市風貌劃出“紅線”,又為高質量發(fā)展留出空間;鼓勵依法合理利用縣城特色資源發(fā)展文旅及地方特色產業(yè),但嚴禁改變保護對象的核心功能、歷史風貌和文化特征。
據(jù)悉,針對保護對象的具體管理措施,將由北川羌族自治縣政府在《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制定并公告施行?!稐l例》的頒布實施,不僅為北川新縣城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也為全國災后重建城市的保護與治理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樣本。(記者 唐舒琪 唐云峰)

編輯:郭成